根据乐人字[2005]24号文件精神,从2005年7月份开始,乐清市人事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在每个月1号、15号举办定期人才招聘会 (人才集市),现将相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主办和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乐清市人事局
承办单位:乐清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二、时间与地点
时间:每个月的1日、15日下午13:30—17:00
地点:乐清市乐怡大厦附属楼三楼(乐清市新世纪大酒店对面,物价局三楼)
三、服务内容
1、主办方设立固定人才市场为市内外各类人才与用人单位提供交流洽谈场地;
2、主办方负责策划、发布交流信息,组织人才进场与用人单位开展交流活动;
3、主办方将根据企业和人才提供的招聘、求职信息,定期在乐清人才网及其他有关媒体上发布;
4、单位与个人双方签订协议的,乐清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协助办理毕业生接收、聘用、人事代理等有关手续;
5、摊位安排标准展位(1.6×1.2)平方米,每个摊位安排工作桌1张,椅子2张,招聘求职表格等资料并提供矿泉水;
6、乐清人才市场为参会单位提供全程追踪服务。
四、会议宣传
省内外及本市新闻媒体和国内外知名(人才)网站发布本次人才招聘信息,以吸引更多外地各类人才来乐清服务和创业;“乐清人才网”开辟专栏,提供全程支持。
五、其他事项
1、报名时间即日起受理,额满为止(限45个)。摊位按报名先后顺序安排;
2、乐清市人才市场向招聘单位收取摊位费每期200元;
3、各类人才免费入场;
4、大会工作证、各类表格、单位名称标牌等一律由主办单位统一制作发给,以便于管理和统计;
5、单位招聘广告内容必须健康,符合规定要求,并于每个月1日和15日之前上报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以便统一制作并张贴;如参会单位自制招聘广告,规格为高1.2米,宽0.8米,轻质材料制作,要求美观清晰,有一定的品位,充分展示企业形象;
6、欢迎各大中专院校组织生源参加,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携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个人简历等证件免费入场;
7、参加招聘会的单位工作人员必须在大会当天下午13:00以前进场做好准备,大会准时开始;
8、其他特色广告,包括会场楼梯、走廊等招聘广告,如有需要请直接与本中心面谈。
附件下载 : 乐清市人才市场定期人才招聘会设摊预定报名表
具体联系地址: 浙江省乐清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乐怡大厦六楼)
联系人:方 镇 胡耀海
电 话:62572902
传 真:62572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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