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人才官方网
会员注册
简历搜索
联系我们
收费标准
招人才
找工作
首 页 信息公告 现场招聘 院校专栏 推荐职位 兼职信息 毕业生专栏 表格下载 人才网论坛
信息公告
信息搜索:
您好,欢迎来到乐清官方人才网!  [个人用户注册]  [企业用户注册]
   
您现在在:乐清人才官方网站 > 信息公告
浏览字体: 打印页面
2010年大中专毕业生报到须知

来源:www.yqhr.com.cn | 发布: 2010-07-02 12:00:00 | 查看: 3871次

一、报到:人事档案(乐清市人才网上查询)已到的2010年大中专毕业生请于2010年7月12日起两年内到乐清市人才交流中心报到,报到时须携带学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和就业协议书的原件、复印件。
 二、人事代理、落户:来乐就业的外地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就业协议书到乐清市人才中心签定人事代理合同,并可根据人才中心出具的介绍信到企业所在地派出所落户到企业集体户(如遇落户有困难的外地毕业生可向人才中心提供未婚育证明并申请临时挂靠,但结婚后须在1个月以内迁出)。已就业的乐清籍毕业生需要签定人事代理合同,享受工龄计算、档案工资调整、专业技术职称申报等相关人事代理服务;未就业的乐清籍毕业生根据相关政策免费存放档案材料两年(期限截止毕业后两年),第三年起须缴纳档案保管费用,乐清市人才中心今后不再补办档案保管期间的人事代理手续。本地毕业生凭市人才中心开具的落户通知书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手续(办理农业户口的毕业生根据派出所相关规定须另外携带村委会同意证明于2011年来市人才中心办理;落实到行政事业单位的毕业生可凭乐清市人事局开具的就业介绍信和户口迁移证到派出所落户)。
 三、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相关人员凭所在院校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到中共乐清市市委组织部办理,暂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可转到本人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党支部,如有困难的人员可申请将党组织关系转至乐清市人才交流中心党支部暂时托管。
 五、转正定级: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一年,凭人事代理合同书到人才中心填写《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考核鉴定表》。
 六、职称初定:指已在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的大中专毕业生,专业对口,且经过一定的实习期通过人事职改部门初定取得某一级别的职称。具体标准为:中专毕业后工作满一年,初定“员”级职称;大专毕业后工作满一年,初定“员”级职称,大专毕业后在“员”级工作岗位上满二年,第二次初定“助理”级职称;中专毕业满五年可定“助理”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工作满一年,初定“助理”级职称;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工作满一年,初定“师”级职称。
 七、求职:未就业毕业生可到市人才中心人才市场(乐怡大厦附属楼三楼)进行求职登记,由人才市场免费推荐到企业工作,也可直接登陆到乐清人才网求职。乐清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还将定期举办人才交流会(每月1号与15号),为未落实工作的毕业生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提供求职择业机会。
 八、毕业生就业报到的相关政策依据请查阅浙江省委办公厅文件《关于做好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温州市人民政府文件《关于做好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做好2010年大中专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的意见》。
 
  
  
     乐清市人才交流中心
     联系电话:62572906

相关文章
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及岗位需求公布
乐清市高校就业见习工作实施方案
2009年乐清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申报和见习学员报名通告
湖北省2009届高校毕业生冬季供需洽谈会-湖北大学专场邀请函
关于举办2008年温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大会的通知
库区腹地大中专院校第四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供需见面 双向选择”会具体事项
关于组团赴外地高校现场招聘毕业生的通知
乐清市教育局乐清市人事局关于2008年师范类毕业生就业考录工作的公告
2008年大中专毕业生报到须知
关于做好2008年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报到工作的通知
友情链接 温州人才网 | 安徽人才网 | 温岭人才网 | 浙江人才网 | 中国人才网 | 临海人才网 | 方阵网 | 永嘉人才网 | 湖州人才网 | 浙江省留学人员与专家信息网 | 中国人才资源网 | 浙江外企人才网 | 随州职业技术学院 | 重庆三峡学院 | 荆州职业技术学院 | 池州人才网| 黄冈职业技术市场学院| 福州人才网| 乐清保险网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联系方式 | 交通路线 | 网站地图 | 单位会员服务 | 友情连接
联系地址:乐清市乐怡大厦附属三楼 人才市场、人才官方网客服qq:1464584885 邮箱:yqhr66@163.com
COPYRIGHT ©2001-2009 www.yqh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乐清官方人才网 备案序号:浙ICP备05054759号